廈門網-海西晨報訊(記者 吳斯婷)從現在起,符合條件的企業(yè)在廈門設立總部型機構,將獲得用地優(yōu)惠。廈門市發(fā)改委、廈門市國土房產局出臺了《廈門市關于總部經濟土地出讓的意見(試行)》。新政策的扶持對象為金融總部(包括金融法人機構、金融控股公司、高端金融物業(yè)運營企業(yè))和其他鼓勵引進的行業(yè)總部。
其中,金融法人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:列入《財富》雜志發(fā)布的世界500強排行榜的企業(yè);列入中國服務業(yè)500強的企業(yè);列入臺灣《天下》雜志百大金融業(yè)的企業(yè);列入香港各金融領域排名前十的企業(yè)。
高端金融物業(yè)運營企業(yè),是指在國內(北京、上海)或境外(紐約、倫敦、香港)等金融中心城市,獨立持有并運營管理高端金融物業(yè)(單體規(guī)模超過10萬平方米,超過70%辦公面積入駐企業(yè)為金融機構)的企業(yè)。
總部經濟土地出讓起始價結合市場評估價確定。在地塊市場評估價基礎上,按照辦公自持比例,設定修正系數,給予一定的導向扶持,即土地出讓起始價=市場評估價×修正系數,但不低于常規(guī)計價原則地價。其中,金融總部辦公自持50%,修正系數為0.65;辦公全自持,修正系數為0.5。辦公自持比例界于50%—100%的,修正系數按相應幅度調整。其他行業(yè)總部辦公自持50%,修正系數為0.75;辦公全自持,修正系數為0.6。辦公自持比例界于50%—100%的,修正系數按相應幅度調整。